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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集箱相方式运输货物,进口集装箱运输如何避免滞箱
通过集箱相方式运输货物,可以保持箱内货物的清洁,保护货物的安全,减少破损,而为了保障集装箱的流通顺畅,避免集装箱占压停滞使用,集装箱的拥有者--船东就给集装箱的使用者--进口商规定了一个时限,在这个时限内,货物装在箱里可以免费。超过这段时间,如果货物还不从箱中掏出,占用着集装箱,那么每天就要向船东支付定额的费用,这就是所谓的滞箱费。
进口集装箱的免费期大多为船到目的港10天以内,从船舶到港10天后开始计算滞箱费。这里向大家介绍一种最快的回空箱方法,使您能尽快返回空箱,避免或减少滞箱费。
具体为:在货物办理进口通关手续的同时,进口商可以向船东了解集装箱将要回到哪家堆场,然后与堆场联系,由堆场下属的车队将放行后的货物直接提到堆场,在堆场里面掏箱,然后根据需要将货物采用铁路或者汽车运送到最终目的地。这样在掏出货物的同时,这个集装箱就算已经回空了,这样比用其他车队去提箱到仓库掏箱后再返空箱到指定堆场,至少可节约两天的时间。
在进口集装箱数量较多时,采用此种方法不仅可为通关放行多准备一些时间,而且可以减少滞箱费。比如,某公司进口48个20英尺集装箱货物,其了解到船东的回空箱堆场后,与堆场签订协议,由其下属车队直接从港城提箱到堆场掏箱,然后由工厂到堆场提货。而恰恰此票货物通关时,由于海关审价问题拖延了通关时间,使得在船到港后第10天海关才对此货物放行。拿到海关放行单后,堆场的车队马上将集装箱提到堆场掏箱。这样做节省了USD480.00的滞箱费和48 00元人民币回空费。
航空货物非正常运输赔偿
一、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、短缺、变质、污染、损坏,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:
1、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,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,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。
2、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,按声明的价值赔偿;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1601民用航空规章货物的实际价值时,按实际损失赔偿。
二、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,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。
三、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、短缺、变质、污染、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,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,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。如有索赔要求,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,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,并随附货运单、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、价格的凭证或其它有效证明。
四、超过法定索赔期限收货人或托运人未提出赔偿要求,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。
五、索赔要求一般在到达站处理。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,应当在两个月内处理答复。
六、不属于受理索赔的承运人接到索赔要求时,应当及时将索赔要求转交有关的承运人,并通知索赔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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